萧邦手表和卡地亚手表的区别, 图片来自网络
东方。com月4日消息:花了4000多元买了一块肖邦手表,到货后才知道这个肖邦不是肖邦。买了复刻商品的消费者可以索赔吗?近日,上海一中院审结了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卖方已构成欺诈。
维持一审一退三赔的判决。
本不打算买复刻“手表”,消费者起诉卖家十倍赔偿。
2021年2月20日,小静在某购物平台看中了一块售价350元起4的“肖邦快乐钻石系列女士机械表”。介绍产品细节。
肖邦快乐钻石系列在女士腕表中非常具有标志性.圆盘上旋转的钻石是肖邦快乐钻石设计的最大亮点。
小静仔细查看了手表的照片和文字介绍,非常精彩。产品说明也显示,手表包退包运费,7天无理由退货,假一赔十。看到这样的承诺,小静很放心。卖家沟通后,最终以4200元买了一块手表。
6天后,小静收到了快递。小静开心地打开包裹,仔细端详。他发现,包裹上附的手表购买凭证和POS签了一张购买单,上面写着“瑞士珠宝店”,标价6.8万元。
差价太多,小静马上和卖家沟通。在《小静》中,他反复问“手表肖邦的真品不是假货吗?”卖家客服回答,“是个大复制品,只能说专业人士看不出来。”小静火了,质疑卖家客服。“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小静申请退款,
但是被卖家拒绝了。小静再次申请,购物平台介入审核后,货款全额返还给小静。
小静认为购物体验很差,自己不仅被骗,产品页面的卖家还承诺赔10元假货。但实际售后磕磕绊绊,于是提起诉讼,要求卖家退货并十倍赔偿4.2万元。购物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认定肖邦品牌为瑞士高档钟表珠宝品牌,官网查询该品牌“快乐运动”系列手表价格为14.8万元。另查明,小静起诉时,涉案手表已下架。
因此,品牌全部指向“萧邦”品牌。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销售者已构成欺诈,应结合过错程度及在案证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适用三倍赔偿。购物平台依法对店铺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向小静披露了店铺的相关信息。
并且涉案商品也已经下架,注意义务已经完成。此外,购物平台也已通过用户协议明确告知小静法律关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小静返还销售者涉案手表,销售者赔偿小静12600元,驳回小静其余诉讼请求。
法院:卖家宣传名不副实,未明确告知为仿品,构成欺诈
卖家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卖家称,所销售的系“肖邦”牌手表而非国际知名品牌“萧邦”,在销售宣传页面载明的也是“肖邦”,并不存在以假充真。同时,小井理应对“萧邦”牌手表的市场价格有清晰认知,
4,200元的价格明显不是正品,不构成误导消费者。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卖家提供的商品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从经营者对商品的宣传方式上看,卖家在商品详情介绍中载明“萧邦Happy Diamonds系列”字样,并辅以“……盘面上转动的钻石是萧邦Happy Diamonds最大的亮点设计所在……”等特征描述。
“Happy Diamonds”系知名品牌手表“萧邦”的系列产品,卖家在店铺页面中的产品描述与“萧邦”品牌官网中对该系列的描述具有内容上的同一性;在商品快照中,
涉案手表的表盘刻印了“萧邦”的英文标识“Chopard”,卖家随表提供的签购单和保修卡中则显示涉案手表的金额为68,000元,而“萧邦”正品手表的市场价格一般在几万至几十万不等。
可见,无论商品介绍、商品快照抑或售后保修卡显示的价格均有指向“Chopard”(萧邦)品牌的意图,足以对普通消费者构成误导。
虽然卖家抗辩其销售宣传主页所载商品名称为“肖邦”非“萧邦”,但“肖邦”亦可理解为“Chopard”的不同音译,卖家对涉案手表所进行的宣传名不副实,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从消费者对商品的普遍认知上看,“萧邦”属于海外进口的奢侈品牌而非日常生活消费品,普通消费者未必一概知悉该品牌的市场价格。小井称其购买之前并不知道“萧邦”品牌,仅被其外观所吸引而购买,该辩称尚属合理。
卖家称小井明知正品“萧邦”的市场价以及涉案“肖邦”系仿品之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从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提示义务上看,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为仿品或高仿品,足以对消费者构成误导的,应该尽到如实提醒并告知的义务。卖家在其店铺页面对涉案手表进行了误导性宣传的情况下,并未增添仿品提示内容,
也未对下单的消费者尽到主动告知的义务,而仅在小井收货后询问时才承认涉案手表为仿品。故卖家并未尽到经营者的如实告知义务,其销售行为具有欺诈的性质。
据此,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萧邦手表和卡地亚手表的区别,以上就是本文为您收集整理的萧邦手表和卡地亚手表的区别最新内容,希望能帮到您!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关注。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探秘猎奇网 » 萧邦手表和卡地亚手表的区别(萧邦手表和卡地亚手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