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3日讯今日,青岛港复牌。截至收盘,青岛港报6.87元,跌幅1.43%。
2023年7月1日,青岛港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青岛港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油品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50.00%股权、日照港融100%股权和烟台港集团持有的烟台港股份67.56%股权、莱州港60.00%股权、联合管道53.88%股权、港航投资64.91%股权、运营保障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青岛港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财务顾问为中金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青岛港指出,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5.7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中介机构费用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均为青岛港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均为青岛港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青岛港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预计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青岛港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后,青岛港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山东省港口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山东省国资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青岛港的实际控制人由青岛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根据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至第项标准,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预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青岛港指出,本次交易前,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干散杂货、油品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及港口配套服务。公司经营的青岛港口是世界第四大沿海港口,西太平洋重要的国际贸易枢纽,我国北方最大的外贸口岸。本次重组将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现有的港口优质资产注入公司,将公司转型为资产、业务覆盖山东省的省级港口运营平台,促进公司主业规模化、集约化、协同化发展。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提升公司企业价值。
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对于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具体情况,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测算并披露。
2019年1月21日,青岛港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数量45,437.6万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4.61元/股。青岛港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叶建中、董文;联席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港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09,467.3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97,892.98万元。
2019年1月8日,青岛港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197,892.98万元,用于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项目、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青岛港港区设备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青岛港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11,574.36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0.00万元。
2022年,青岛港实现营业收入19,262,764,979元,同比增长1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5,175,176元,同比增长13.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32,108,107元,同比增长16.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33,011,263元,同比增长113.41%。
2023年第一季度,青岛港实现营业收入4,551,596,874元,同比增长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8,968,390元,同比增长10.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7,346,309元,同比增长11.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3,293,308元,同比增长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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