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相关企业拒聘川大学生,社会上一些企业拒绝招聘四川大学毕业生的现象引起了广泛关注。而这篇评论从各个角度探讨了企业拒绝招聘川大毕业生的原因,小编带大家来看下吧
人民日报评相关企业拒聘川大学生
近日,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与上海一影视传媒公司负责人相继宣布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这两家企业表示,他们是因为四川大学发生了地铁所谓“偷拍”事件而对该校教育质量和事件处理能力产生了怀疑。这一事件也引起了人民日报的评论,指出这种做法是对四川大学学生的不公平待遇,剥夺了他们的平等就业权,并反映了一些用人单位存在的“唯出身论”思维。
作为一名自媒体人,我认为这两家企业的做法是非常荒谬和不合理的。首先,他们没有尊重事实,而是以偏概全,将个别学生的行为失当归咎于整个学校的教育水平。其次,他们没有尊重法律,而是随意设置歧视性的招聘条件,违反了就业促进法等相关规定。最后,他们没有尊重人才,而是固化了高校之间的差异,忽视了求职者的能力、态度和岗位匹配情况。
我也认为,这种做法不仅伤害了四川大学学生的感情和信心,也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在当今社会,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而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过程。不能简单地用一个事件或一个标签来判断一个学校或一个群体的水平和价值。更不能用一个偏见或一个好恶来决定一个人或一个机会的去留和成败。我们应该摒弃“唯出身论”的思维定势,坚持“人才不问出处”的用人理念,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开放、包容的就业环境。
关于此事件,我将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我将站在支持这两家企业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的立场上,为他们提出以下论点:
这两家企业有自主用人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标准来选择合适的员工。
四川大学发生了严重影响社会公德和法治秩序的事件,说明该校在教育管理和思想引导上存在缺陷和漏洞。
四川大学毕业生可能受到事件的影响,在心理、道德和专业素养上有所欠缺,不符合这两家企业的要求和期望。
另一方面,我将站在反对这两家企业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的立场上,为他们提出以下反驳:
这两家企业虽然有自主用人的权利,但不能超越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底线,不能以歧视性、排他性、恶意性的方式来招聘员工。
四川大学虽然发生了不幸的事件,但已经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和处罚,并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并不能因此否定该校在教育事业上所取得的成就和贡献。
四川大学毕业生虽然可能受到事件的影响,但并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和个体表现,并且要给予他们改正错误、展示才能、追求梦想的机会和空间。
人民日报评相关企业拒聘川大学生,也让我们认识到教育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紧密联系。希望学校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倾听网友的声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养,以培养更加优秀的人才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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