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乐探长(知名侦探小说家吕乐探长代表作及其风格介绍)

1958年我被提拔为新界区总探长之职,成为四大华人探长之首。我在1940年参加香港警队时只是一名普通的着装警员。这一类警员通常是出外勤干一些最基本的警务,是一种很辛苦的角色,如巡警之类,日晒雨淋,每天都在街上走动。

由于我工作十分出色,几年后成了便装警员,然后一级级往上升。作为警员,我尽力尽责能力出众,工作做的非常出色。在当时那种特殊的环境中,你不可能不贪,如果不贪,你根本升不上去,即使有再大的能力,也无法得到上司的赏识。从这种意义上说,贪污并不完全是由我本人的意愿,也有当时环境的原因。

吕乐风光时刻

当时我扮演的的角色,应该就是一种江湖人物的角色,一方面我办案雷厉风行,另一方面又像那些黑道人物一般巧取豪夺。我既向上司行贿,也向下级收贿,同时也利用手中的权力,向辖区所有机构收取好处费,同时充当他们的保护伞。

关于上下的关系,可以说盘根错节十分复杂。我手下有很多兄弟要靠我给他们吃饭,都是跟着我混饭吃,所以我不能不照顾这些小兄弟,让他们过着比普通人更富裕的日子,这是我做人的原则,有情有义富贵荣华,无情无义树倒猢狲散。

在整个60年代,是我最有权势和最风光的时代,当时,香港警界有四名华人探长(吕乐、蓝刚、韩森和颜雄)极其有名,我们四人彼此经历相近,地位相当,名声也不相伯仲,彼此又成为整个香港警队贪污链的中坚人物,相互保持着紧密的关系。香港高层也希望通过某种形势肘这种贪污之风,比如不让一名警员在一个地区任职太久,到了一定年限,便进行一次大调动。我在香港岛任了一段时间总探长之后,便和任职九龙的蓝刚对调。然而,这种方法根本不起作用,因为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监督,警察的职权不受任何控制,就算将他们调来调去,不仅不能遏止贪污,反而给贪污提供了新的机会,使得贪污链迅速扩大。

可以说,我在 60年代末一手建立警界“贪污制度”,权倾黑白两道,虽为警务人员,却俨如黑帮总陀主。但是无论势力有多大,最终还是难逃法网,毕竟魔高一尺道高一丈!1970年代初港英政府先将我明升暗降,再另起炉灶设立直接向港督负责的廉政公署,清洗警队贪污风气,我当时被迫远走加拿大,开始了四处漂泊的流浪人生。

在我最风光的时候,出手也相当阔绰,在香港多地物业,只要我家人看得上的东西,我就会不惜任何代价买入。最疯狂的时候买下过整栋大楼,光这一栋楼,就值几个亿。我是黑道重点巴结的人物,只要我一开口,财源就会滚滚而来,要是向帮会老大要个犯事的人,人家就会主动把那个人送到他跟前,根本无须他亲自出马,后来我见情况不妙,危险即将来临时,我就逃离了香港,去了一个小岛上隐姓埋名过着低调的生活。

我没什么特殊的爱好,一般就是跟妻子散散步,或者和几个老友喝喝茶,以消遣时光。我在香港几乎已经没有了朋友,岛上的朋友也不多,年轻时候的那些人,也大都不再往来,偶尔会有个别好友来找我叙旧。现在年龄越来越大了,腿脚不利索了,我的子女都在加拿大生活,由于我非常思念加拿大的家人,所以就去了加拿大和儿孙生活在一起了。我现在年龄大了病也多,每周要接受物理治疗,但精神尚还可以,我一直很小心,从不谈及自己的资产,廉署那边边冻结我那么多资产,肯定是打水漂了,但是幸运的是还有50%的资产已经安全地套现了。

2010年5月13日,一代枭雄吕乐病逝于加拿大,据说在电影《五亿探长雷洛》拍摄前,制作人向华强与向华胜兄弟,曾经去拜访吕乐,吕乐虽同意拍摄,但是拒绝他的真实姓名在片中出现,故改用了粤语发音与吕乐相近的雷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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